NEWS

最新消息

指揮中心宣布自12月10日起調整醫院探病者篩檢措施

(2022)年12月10日起調整全國醫院探病者之篩檢措施,說明如下:

一、無COVID-19相關症狀且無暴露風險者,無須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快篩陰性證明。
      (無論是否完成新冠疫苗接種)

二、以下3種情況應儘量避免前往醫院探病,如有必要探病時,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自費家用抗原
      快篩陰性證明後探病:

      (一)有COVID-19相關症狀者。

        (發燒 肌肉痠痛 疲勞、全身無力 咳嗽 腹瀉 鼻塞 流鼻水 嗅味覺異常 頭痛 呼吸困難)
      (二)自主防疫期間。
      (三)自主健康管理期間。
三、探病民眾請攜帶健保卡供人員查詢、測量體溫等。
四、會客維持一個時段:上午11:00~11:30/每日。
五.人數最多2人(除非有特殊狀況,例:病況惡化、病危等)。
六、進入醫療院所,請全程配戴口罩。